武汉开展2015年度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新港投集团、公交集团、港务集团,各区交通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关于“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学时”的规定,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在证书定期登记周期内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为提高广大持证人员业务素质,顺利通过定期年检,我委决定实行统一培训,统一登记,现将2015年财会人员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会计法规、管理办法
2、会计准则、制度与审计准则
3、会计实务操作技能
4、其它相关财会知识
二、培训方式
1、集中到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教育培训中心培训(王家湾)
2、上门培训(依参加培训人数而定)
三、培训时间及安排
2015年5月至10月,分八期进行,每期三天。具体安排如下:
期:2015年5月13日~5月15日
第二期:2015年5月20日~5月22日
第三期:2015年6月10日~6月12日
第四期:2015年6月17日~6月19日
第五期:2015年9月16日~9月18日
第六期:2015年9月23日~9月25日
第七期:2015年10月21日~10月23日
第八期:2015年10月28日~10月30日
(具体培训时间可和学员单位商定)
四、培训要求及费用
1、报名需携带从业资格证。(2015年需年检登记证书)
2、费用200元∕人(含培训、教材、中餐、文具、试卷)
3、联系人:邓老师、张老师
4、电话:13554156120、13554155024
5、QQ:710108527
附:培训学员花名册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关于“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学时”的规定,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在证书定期登记周期内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为提高广大持证人员业务素质,顺利通过定期年检,我委决定实行统一培训,统一登记,现将2015年财会人员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会计法规、管理办法
2、会计准则、制度与审计准则
3、会计实务操作技能
4、其它相关财会知识
二、培训方式
1、集中到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教育培训中心培训(王家湾)
2、上门培训(依参加培训人数而定)
三、培训时间及安排
2015年5月至10月,分八期进行,每期三天。具体安排如下:
期:2015年5月13日~5月15日
第二期:2015年5月20日~5月22日
第三期:2015年6月10日~6月12日
第四期:2015年6月17日~6月19日
第五期:2015年9月16日~9月18日
第六期:2015年9月23日~9月25日
第七期:2015年10月21日~10月23日
第八期:2015年10月28日~10月30日
(具体培训时间可和学员单位商定)
四、培训要求及费用
1、报名需携带从业资格证。(2015年需年检登记证书)
2、费用200元∕人(含培训、教材、中餐、文具、试卷)
3、联系人:邓老师、张老师
4、电话:13554156120、13554155024
5、QQ:710108527
附:培训学员花名册
2015年3月25日
编辑推荐:
2015年湖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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