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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简介
教师招聘考试又称教师入编考试,是由地区教育局或人事局统一组织的教师上岗考试。即具有从事教育行业的能力后(即获得教师资格证。其中师范生正常毕业后就直接拥有,非师范生必须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进行的竞争上岗考试。考试内容按地区的要求存在不同。教师招聘考试主要是以当地教育局组织的公考的聘用机制,教育局通过发布招聘简章(一般是地区教育网或人事人才网)包括笔试-面试-考核-录用-签约等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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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教师招聘考试的内容主要是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这个公共基础知识也有不同,有的地区就是指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规、新课改等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有的地区是指文史、法律、数学、政治、实事等综合知识或则行测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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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性质
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又称教师入编考试,是由地区教育局或人事局统一组织的教师上岗考试。近年来我国教育部门认真加以落实,以期实现“凡进必考”的目标,这是一种公开选拔优秀教师的新型录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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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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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报考条件(仅做参考,具体需以招考简章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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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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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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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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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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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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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普通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普通初中和高中(含职业高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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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为统招大学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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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中小学招聘外籍教师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招聘外籍人员有关政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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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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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部分省市(福建)外,现阶段教师招聘考试还未形成各省市统一组织考试,各地教育局、中小学可按需求自行组织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各地的报名手续也各不相同。各地详细报名手续请参考当地招考公告。
教师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查——公示——录用——签合同等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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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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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考查重点能力与教师资格相同,更偏重专业素质和能力的考查。中小学有所不同。在笔试中,公共基础知识是所有专业都要考的,内容是一样的;专业知识是分专业考的,中、小学的内容也是一样的,但其中的教案设计部分是分小学和中学的。
基础知识部分:内容基本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等学科;专业知识部分:一是对基本专业知识的考察;二是对基本知识技能综合运用的考察;三是对本学科课程教案编写的考察 。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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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各市教育局人事科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汇总本市所辖各县(市、区)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汇总表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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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说明
招聘面试测查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授课水平和能力,包括考查是否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以及应聘者的形象、气质是否符合教师的基本要求,通过试讲、说课和答辩几种形式考查,不同地区、不同用人单位组织面试的形式有所不同,或者选择其中一种,或者选择其中几种,有的地方甚至对不同学科选择的面试形式也有区别。相对于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招聘面试对考生的考查会更深入和实际,方式更为灵活,难度也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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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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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的面试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说课或试讲;另一部分为面试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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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课、试讲:主要考查考生对教材、学生、学情的整体把握,同时对所需掌握知识的讲课流程考察,并能在教学中体现各自考生的教案设计创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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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问答:综合测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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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讲、说课与答辩
教师招聘考试面试主要采用说课或试讲+答辩(部分地区采用结构化面试)。试讲也称是模拟课堂教学,是专指教师招录考试中专门测试准教师考生教学能力的一种形式。说课是教师在某种教学场合中,依据教育理论、新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内容、学生情况、教学条件等等,分析教学任务,陈述教学目标,阐释教学重点与难点,讲说教学过程以及所运用的教法和学法,然后与听课者共同讨论。答辩是专家评委与准教师考生的直面交流过程,是在笔试基础上,进一步考察考生的职业能力素养、工作态度、性格特征、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综合情况,从而对考生有一个比较全面、客观的评价,为教育单位选拔能够发展成为优秀教师的人才提供充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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