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考>证书领取

发生这些情况,注册消防工程师将被注销注册!

来源:233网校 2019年6月4日

注册消防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审批部门应当予以注销注册,并将其注册证、执业印章收回或者公告作废: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年龄超过70周岁的;

(二)申请注销注册或者注册有效期满超过三个月未延续注册的;

(三)被撤销注册、吊销注册证的;

(四)在一个注册有效期内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所列情形一次以上,或者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两次以上的;

(五)执业期间受到刑事处罚的;

(六)聘用单位破产、解散、被撤销,或者被注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

(七)与聘用单位解除(终止)工作关系超过三个月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被注销注册的人员在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后,可以重新申请初始注册。

点击进入快速注册,领取新人礼包(精讲班视频+备考资料)>>

热点推荐: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如何继续/变更注册?

通关方案:一级消防工程师全新课程重磅上线,高端班解密教材90%核心考点,送规范班+实操班+三合一精讲班,一次通关取证>>

相关阅读消防消防工程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一级消防备考指导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